以前農貿市場簽訂的合同基本上都是市場管理方擬定的,經營戶相對只能被動接受。”即日起,這種“甲方強勢”的情況或將被打破。成都晚報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,市工商局聯合成都市農貿市場協會擬定的《成都市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合同》及《成都市農貿市場入市經營合同》(試行文吳哥窟本)現已正式完成,全市首批將有10個農貿市場作為試點,時間為期一年。
  文本規範
  明晰主體“權利與usb義務”關係
  “這兩個合同是為了規範農貿市場開辦方、管理方及經營戶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設定的。”市工商局市場處副處長王衡介紹,採取規範農網站優化貿市場合同契約的方式,該項舉措在全國皆屬創新,“有了範本對照,這樣一來,首先就解決了目前菜市場經營活動中合同種類繁多、形式多樣、標準不一的問題。”
  “前期制定過程中,我們參照了香港等地的合同情況。一般情況下,其一個合同就有幾十頁。”王衡說,相較以前農貿市場合同只有“一頁紙”的隨意性,此次房屋貸款出台的合同文本將更為公平合理,“我們不偏袒任何一方,將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都進行展示並予以釐清,有利於增強市場經營主體的自律性。”
  自律約定
  重找房子要內容設置相應違約責任
  “甲方嚴格履行‘第一責任人’職責,乙方必須履行……”記者發現,此次確定的兩種“菜市場”合同文本中(試行文本),在相關權利義務條款之外還設定了自律約定,包括把33類食品市場準入、肉類蔬菜追溯體系建設、質量管理、市場交易秩序維護等行政監管內容均轉化為合同當事人的責任。
  “希望通過‘自治化’來約束其經營行為,貫徹好溯源管理、質量管理、秩序管理、環境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。”成都市農貿市場協會秘書長寧德祥表示,這些自律條款事實上都是現行相關法律法規條款所要求的內容,在文本中展示出來,是希望能夠引起合同當事人的重視,降低經營風險,避免雙方因違規違法而導致的損失。
  據悉,合同文本針對食品安全、商品質量等重點內容設置了相應違約責任,引入“履約保證金”和“先行賠付”制度,寧德祥指出,將“自律約定”與“違約責任”結合起來,能夠推進行業自律,促進市場規範有序運行。
  逐步推行
  市場參與將被納入誠信體系
  “合同試行文本將按照合同意思自治和自願的原則進行推行,將由成都市農貿市場協會負責進行推廣。”寧德祥介紹,針對目前已確定的10個農貿市場,將積極引導已簽訂同類合同並仍在有效期內的市場業主方、市場經營管理者、場內經營者開展友好協商,自願參照合同試行文本予以變更或者重簽。
  “歡迎更多的農貿市場加入這個隊伍。”寧德祥表示,各農貿市場簽訂、履行試行文本的情況將納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,將與政府相關獎勵、補貼制度(如價調基金補貼等)直接對接。
  據悉,該項舉措是市工商局在履行合同監管服務中,貫徹總局“寬進嚴管”改革政策的具體表現。
  成都晚報見習記者 張婷  (原標題:成都將試點推廣“菜市場”合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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